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区域科技创新环境、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04号)有关规定,科学技术厅现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统筹2022年度山东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采取直接补助方式,重点支持基础研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四类项目。具体支持方向和条件见附件。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为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须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并能在任务期内主持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二)同一单位、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1个项目,且在申报时无在研中央引导资金项目。根据《省科技计划限项申报规定》,有2项以上(含2项)在研各类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通过其它渠道已申请或已获得省级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多头申报。
(三)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具体实施周期在项目立项时明确。项目立项后实际资助额度低于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申请单位自行筹集。
(四)项目实施应有利于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助推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项目绩效目标应突出科技成果转化数量、促进科技投融资金额、新增在孵企业、促进技术合同成交额、培训从事技术创新服务人员(人次)、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人次)、培训和指导农业科技服务(人次)、培训技术经纪人(人次)、开展创业辅导活动、科技特派员服务农户等指标。
三、推荐程序
(一)5月23日12点前,申报人将申报书电子版版发送至科技处进行审核。本次申报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进行,项目负责人用个人申报账号登录后,找到“网上大厅-项目-山东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等内容。
(二)项目立项计划下达后,立项项目需提供全套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归档保存,纸质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否则取消立项资格。
四、联系方式
科技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 0531-51751080
联系人:沙芮伊
联系电话:13964143757
附件 2022 年度山东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支持方向.pdf
科技处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