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省科协组织开展2023-2025年度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凡符合《办法》所列申请条件,并获得以下四类单位其中一家推荐的法人单位及其所属机构,可申报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
1.省级学会:负责组织推荐本学会专业领域内的单位。
2.省属企业科协和普通本科高校科协:负责组织推荐本单位所管理的单位。
3.市级科协:负责组织推荐本地区的单位。
4.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组织推荐本单位系统内所管理的单位。
同时,注意以下事项:已获得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省科协与相关单位联合命名的不再重复申报;申报单位如获得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命名后将不再挂市、县级科普教育基地牌匾;省科协2020年及之前命名的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自《办法》印发之日起失效,如重新申报,需按照《办法》要求通过推荐单位遴选和推荐。
二、申报认定程序
(一)推荐。申报对象向推荐单位提交申请,经推荐单位审核,并向省科协推荐后方可参评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我校按照推荐名额和《办法》所附《认定申请条件》对申请单位进行遴选。
(二)初评。省科协依据《办法》对被推荐的申请单位(机构)情况进行初评和实地抽检。
(三)终评。省科协组织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专家委员会,按照《办法》评议确定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建议名单。
(四)命名。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科协予以认定命名2023-2025年度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颁发牌匾。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组织本单位、本专业领域、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基地申报,择优推荐,在审核申报材料的同时,要更加着重于相关单位平时的科普工作实效。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推荐单位要以认定2023-2025年度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为契机,深入挖掘本单位、本专业领域、本地区优质科普资源,切实推荐科普实效突出、有代表性的科普阵地,引导申报单位对照《办法》加强和改进科普工作,积极拓展科普功能,创新开展基层科普工作。
(三)加强管理服务。省科协将对命名的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进行年度、终期科普绩效评估,设立科普专项支持其开展特色科普活动,鼓励进一步开发开放优质科普资源,持续发挥科普教育功能,面向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科普公共服务。省科协2020年及之前命名的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牌匾由各市科协负责收回。
四、材料报送
请于2023年1月9日前将《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至科技处邮箱sdtykyc@163.com。
联系人:沙芮伊
联系电话:0531-89655058
科技处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