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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5年度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9 15:3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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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省科协组织开展2023-2025年度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凡符合《办法》所列申请条件,并获得以下四类单位其中一家推荐的法人单位及其所属机构,可申报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

  1.省级学会:负责组织推荐本学会专业领域内的单位。

  2.省属企业科协和普通本科高校科协:负责组织推荐本单位所管理的单位。

  3.市级科协:负责组织推荐本地区的单位。

  4.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组织推荐本单位系统内所管理的单位。

  同时,注意以下事项:已获得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省科协与相关单位联合命名的不再重复申报;申报单位如获得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命名后将不再挂市、县级科普教育基地牌匾;省科协2020年及之前命名的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自《办法》印发之日起失效,如重新申报,需按照《办法》要求通过推荐单位遴选和推荐。

  二、申报认定程序

  (一)推荐。申报对象向推荐单位提交申请,经推荐单位审核,并向省科协推荐后方可参评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我校按照推荐名额和《办法》所附《认定申请条件》对申请单位进行遴选。

  (二)初评。省科协依据《办法》对被推荐的申请单位(机构)情况进行初评和实地抽检。

  (三)终评。省科协组织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专家委员会,按照《办法》评议确定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建议名单。

  (四)命名。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科协予以认定命名2023-2025年度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颁发牌匾。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组织本单位、本专业领域、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基地申报,择优推荐,在审核申报材料的同时,要更加着重于相关单位平时的科普工作实效。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推荐单位要以认定2023-2025年度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为契机,深入挖掘本单位、本专业领域、本地区优质科普资源,切实推荐科普实效突出、有代表性的科普阵地,引导申报单位对照《办法》加强和改进科普工作,积极拓展科普功能,创新开展基层科普工作。

  (三)加强管理服务。省科协将对命名的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进行年度、终期科普绩效评估,设立科普专项支持其开展特色科普活动,鼓励进一步开发开放优质科普资源,持续发挥科普教育功能,面向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科普公共服务。省科协2020年及之前命名的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牌匾由各市科协负责收回。

  四、材料报送

  请于2023年1月9日前将《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sdtykyc@163.com

  联系人:沙芮伊

  联系电话:0531-89655058

科技处

2022年12月29日

2023-2025年度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推荐名额表.pdf

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管理办法.pdf

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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