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从国家层面推动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命名工作规范化,充分发掘和利用科学家精神教育资源,大力弘扬以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为内核的科学家精神,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防科工局近日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建设与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科协发宣字〔2023〕9号)要求,拟于5月下旬颁发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证书和授牌。现就我省有关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展示、宣传我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建设、改革和新时代各个历史时期中,为科技进步、民生改善、国家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科学家个人和团队先进事迹,具备教育功能的示范性场所,主要依托科技馆、国家重点实验室、重大科技工程纪念馆(遗迹)、科研院所、科技类人物纪念馆和故居等设施建设。
二、推荐条件
详见附件《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建设与服务管理办法》“第二章命名条件”。
三、推荐名额
推荐候选基地时不设名额限制,但应坚持标准条件,并应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
四、推荐和遴选程序
由各单位按照推荐条件和推荐名额进行推荐,并对推荐材料涉及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由省科协会同各有关部门对推荐的基地进行审查和评审,并按照名额向中国科协进行推荐。
五、材料报送
1.请于4月17日前,将《2023年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推荐表》相关推荐材料电子版(盖章pdf版和word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相关表格可在省科协网站http://www.sdast.org.cn/通知通告栏下载。
2.确定推荐名单后,由省科协组织入选单位通过中国科协智慧评审系统在线填报《2023年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推荐表》,并根据申报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涉及国家秘密的,严格遵守保密相关规定。
六、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发动本地区、本领域、本系统符合要求的机构和单位积极参与此次推荐申报工作,充分挖掘宣传本地区、本领域有关单位开展科学家精神弘扬工作的特色做法、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确保推荐质量。
联系人:沙芮伊
联系电话:0531-89655058
邮箱:sdtykyc@163.com
科技处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