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山东省第三十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网络申报,提高网络申报工作质效,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成果申报年限
《山东省第三十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中规定:根据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实际,参评时限将逐步缩减,到第三十八届时固定为评奖之年(不含)前三年。2025年第三十七届成果申报年限为评奖之年(不含)前四年,具体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请各单位结合情况,做好本届参评工作。
二、关于申报推荐单位
为提高评选工作的系统性和科学性,本届网络申报的推荐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省(部)属高校(含民办院校、职业院校)、省委党校(行政学院)、省级社科研究机构、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的推荐单位为本单位;市县有关部门单位,市属院校、党校、社科研究机构的推荐单位为所在市社科联。
三、关于申报推荐工作的考核应用
网络申报工作是社科优秀成果奖评选的基础性工作。网络申报结束后,省评奖办将综合考量各单位推荐工作的规范度,将未通过网络申报和退回修改的数量作为分配初评推荐指标的重要因子。各推荐单位的网络申报和最终获奖数量比例(即推获比),将作为下届申报推荐指标分配的考核因素,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做好网络申报、推荐的把关工作。
科技处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