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荐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旅非遗发〔2023〕123号)和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通知要求,为认真做好我省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范围: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单位、基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新闻媒体等。
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单位含省直部门所属非遗项目保护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直属单位、研培院校,各地从事非遗保护传承的单位、企业、社会组织等。
(二)“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相关基层工作人员、专家学者、教育工作者等。
二、推荐名额
省社科联系统可分别推荐1个“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1名“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我校限报1个集体和1名个人至省社科联。
三、申报事项
(一)申报时间: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19日。
(二)申报材料包括:《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初审表》(附件1),一式6份;盖章后的《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初审表》(附件2),一式6份;《OB欧宝真人意识形态审查表》,一式1份;《OB欧宝真人学术诚信承诺书》,一式1份。
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济南校区办公楼528室,电子版材料文档格式、填写内容须与纸质版保持一致,报送纸质材料同时发送邮箱stkjcyx@163.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阳雷
联系电话:0531-89655058
科技处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