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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国家体育总局重点研究领域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23 23:1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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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处、室、系、校

2014年度国家体育总局重点研究领域课题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开展2014年重点研究领域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进行转发,请严格按照申报文件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此次申报需通过国家体育总局科研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报送课题申报书一式6份,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35,逾期不予受理。

 

附:国家体育总局科研项目申报系统http://218.249.196.116/

 

邮箱:sdtykyc@163.com

电话:0531-89655058

地址:校办公楼515

联系人:韩勇   

 

                                            科研处

                                         2014年2月23

 

 

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开展2014年度重点研究领域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提升体育科技的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科技在体育事业发展中的先导和支撑作用,国家体育总局设立重点研究领域课题,以解决体育改革与发展进程中的重大理论问题、战略问题为出发点,围绕困扰制约我国体育发展的难点问题、共性问题和运动实践中的关键问题开展研究。为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择课题承担单位和负责人,调动全社会科技力量开展体育科学研究工作,依据《国家体育总局奥运科研攻关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司决定开展2014年度重点研究领域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范围

   国家体育总局重点研究领域课题突出应用基础性研究,应具有国际性、前瞻性、先进性,要有必要的研究基础,能够提升体育科研破解难题、攻克难关的能力。重点研究领域课题以科研理论的突破和创新为目标,以发表高水平的科研论文为主要的考核指标,区别于国家队综合科研攻关与科技服务课题。

   2014年度国家体育总局重点研究领域课题分为重大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重大课题围绕《2014年度国家体育总局重点研究领域重大课题招标指南》(见附件)确立的研究方向及相关研究内容开展申报工作。一般课题申报围绕《国家体育总局中长期体育科学与技术研究指导纲要(2011—2012)》(见总局网站)所确定的研究领域和优先主题开展。

   二、申请人条件

   (一)申请人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三)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课题的组织与实施。

   (四)课题参加者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五)课题第一申请人正在主持的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不得超过2项(含2项)。

   三、申报单位条件

   (一)在全国范围内具备开展相关研究和开发能力基础、能为课题实施提供必要条件保障的法人单位。

   (二)每个单位可单独申请,鼓励多个单位联合申请。

   (三)申报单位需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

   四、前期研究条件

   (一)申请重大课题,课题申请人应作为主要负责人在相关研究领域承担过国家级、省部级课题,并完成结题验收工作。

   (二)申请一般课题,课题申请人应围绕所申报的研究领域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参与过相关领域省部级以上课题研究,或出版过相应的专著。

   (三)围绕体育工程研究领域开展课题申报,课题申请人应在前期围绕所申报的研发项目,获得相关专利、软件著作权,预期研究成果应具有较高产业化成熟度,可进行示范应用。课题申报鼓励以企业为主,企业和科研单位协同创新。

   五、申报程序

   (一)凡符合以上规定条件的单位及人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课题须于截止日期前从网上提交申报书(总局网站点击进入),并将经单位审查合格的课题申报书一式5份(双面打印,单位法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以及前期研究证明材料一式1份报送至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科技处。

   (三)请各单位统一上报申报材料,并对重大课题予以注明。

   六、评审及立项

   科教司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科研课题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课题,课题承担单位和负责人在同意遵守国家体育总局相关科研管理规定前提下签订计划任务书,并实施课题研究工作。

   七、有关要求

   (一)请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有关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立即给予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二)为保证申报和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在评审会召开之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或邀请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的,一经查实,将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如获立项,一律撤项,五年之内不得申报国家体育总局科研课题。

   (三)名额分配及要求:

   1.重大课题,总局直属科教单位和共建体育学院每单位申报课题不得超过5项,其余每单位限报1项。

   2.一般课题,总局直属科教单位和共建体育学院每单位申报课题不得超过10项,其余每单位申报不得超过3项。

   3.为鼓励纳入“国家体育总局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百人计划”的中青年科研人员参与课题申报,“百人计划”人员不占单位申报名额。

   4.同一研究方向,不得同时申报重大课题和一般课题。

   5.一般课题申报以45岁以下一线优秀中青年科研人员为主(从事一线科研和教学工作,不在单位行政岗位任职),比例不得低于申报总数的70%。

   6.请各单位务必严格按照分配名额及要求报送课题(不得以推荐排序为名增加课题报送数量),否则取消单位本年度课题申报资格。

   (四)具有以下情况的,课题申报书不予受理:

   1.申报书未经单位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2.未提供前期研究基础证明材料。

   (五)重大课题完成时限为3年,经费支持30—50万元。一般课题完成时限为2年,经费支持不超过15万元。

   (六)课题申报受理时间截止至2014年3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为保证课题申报材料按时收到,请尽可能用中国邮政(EMS)投递。

   联系人:张  涛

   电  话:(010)87182359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科技处

   邮  编:100763

 

    附件:2014年度国家体育总局重点研究领域重大课题招标指南.docx

 

                                        体育总局科教司

                                        2014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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