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处、室、院、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发挥好科协组织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充分调动科技人才的积极性,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贡献力量,济南市科协决定开展2019年济南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和济南市青年创新先锋选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标准
根据《济南市优秀科技工作者选树标准》、《济南市青年创新先锋选树标准》进行推荐、上报。
二、选树程序及获奖人数
(一)推荐人选。采取学术团体、区县科协、企事业科协、高校科协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要特别注重推荐在基层和生产一线从事教学、科学研究、应用、开发的优秀科技工作者。
1.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推荐。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负责本团体内符合条件的科技工作者的资格审查、推荐报名工作,每个学术团体推荐人员1-2名。
2.区县科协推荐。各区县科协负责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科技工作者的资格审查、推荐报名工作,每个区县推荐人选1-3名。
3.企事业和高校科协推荐。各企事业科协、高校科协及院士专家工作站推荐1-2名本单位的候选人。
4.单位推荐。未建立科协组织的各有关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须经本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每个单位不超过1人。
(二)资格审查。申报单位负责对上报的推荐人选按照选树标准进行资格审查。
(三)组织评审。由市科协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四)社会公示。对拟定人选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五)确定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定人选,报市科协主席办公会批准后,在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期间行文公布。
本年度选树优秀科技工作者100名、青年创新先锋20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受奖。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拓宽评选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向长期在我市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科技工作者倾斜,要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工作的科技工作者。
(三)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济南市内取得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四)推荐材料是评审的主要依据,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对推荐人信誉进行记录。涉密推荐材料,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在书面推荐材料中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四、材料报送
请于2019年4月19日12:00前,将推荐材料报送科技处。书面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表》纸制材料一式三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市sdtykyc@163.com。
2.有关证明材料一份(请提供复印件并装订成册,所有材料不再退回)。包括:
(1)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2)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
联系人:董贵俊
电话:89655208
科技处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