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处、室、院、校:
为优化我省科技创新平台布局,加快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培育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储备梯队,根据《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鲁科字〔2017〕167号)规定,拟新建一批省技术创新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从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遴选,支持其转建省技术创新中心,为争取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奠定基础;
2.支持具有优势的行业龙头企业、平台型公司、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牵头建设省技术创新中心,要具有广泛联合“政产学研金服用”各方、整合创新资源、形成创新合作网络、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创新任务的优势和能力。
3.各设区市科技局和省直有关部门作为主管部门,要统筹谋划,结合当地或本部门建设“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和产业技术研究院的规划布局,立足优势特色产业,择优推荐拟转建或新建的省技术创新中心,并组织有关单位编制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编写提纲分别见附件1和2);
4.请于2019年5月10日前,将建设方案(纸质版装订一式4份,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sdtykyc@163.com)送交至办公楼526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董贵俊
电话:89655208
科技处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