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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文化创新奖是全国唯一经中央批准的、由省政府设立的文化创新最高奖,每两年评选一届,每届评选30项优秀成果,每项奖励5万元,旨在大力推进实施山东经济文化强省战略,引导和激励全省文化和旅游领域加强创新。自2013年成功开展首届创新奖评选以来,至今已经开展了3届,共评选、表彰90项优秀创新成果,涵盖了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创新、文化产业等多个文化创新领域,这些项目立足新时代文化发展的前沿,具有独特的创新性,彰显出鲜活的创新活力,充分展现了我省文化旅游工作创新实践的新成就,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和示范性,为促进我省文化改革创新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全省文化和旅游领域加强创新,提升文化和旅游产业的科技创新力和竞争力,根据《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奖励办法》有关规定,今年将开展第四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工作,为做好创新成果的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备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1.评选范围:以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文旅领域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文化振兴、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精品旅游的创新成果为重点,涵盖公共文化服务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文化创意产业、文化市场、演艺创新、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文化科技、艺术教育、对外文化交流等九个专业领域,评选我省文化和旅游领域中以科学理论、科学方法、科学技术实施创新,并在国内具有较强示范性和影响力的创新成果;
2.评选对象为在上述文化和旅游创新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二、申报程序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推荐申报本行政区域内的参评项目,省直有关部门、省直文化和旅游单位、高等院校可直接申报参评项目。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第四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申报表》及技术评价证明、应用证明等相关附件;
2.项目成果介绍及相关图片、视频;
3.申报材料格式要求:
(1)项目成果介绍要求不少于3000字,内容包括内容提要、项目概况、项目实施背景、预期目标、主要措施、主要创新点、解决的主要问题、实施效果及社会影响等;
(2)图片要求:分辨率为300DPI以上、大小为3M以上;
(3)视频要求:格式为AVI或MPEG、尺寸为1920*1080、时长为5-10分钟;
(4)申报图片和视频中,一般不出现领导参与活动的镜头。
四、申报相关事宜
1.申报者要严格遵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有关规定;
2.有关事项请参照《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奖励办法》;
3.具体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韩炜 电话:89655208
科技处
2019年5月7日